2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核准杨宏华夏银行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正式批复日期为1月22日。
去年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是高级管理人员,接受机构董事长和行长(总经理)直接领导,向董事会负责。
截至目前,杨宏是《意见稿》发布以来首例获得监管核准的银行业领域首席合规官。事实上,包括杨宏任职资格的批复在内,《意见稿》发布以来已有多家金融机构首席合规官获得监管核准,涵盖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
新规后银行业迎首位首席合规官,
华夏银行杨宏任职资格获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的相关批复显示,核准杨宏华夏银行(600015)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
与此同时,华夏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公开信息显示,杨宏出生于1967年12月,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华夏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华夏银行国际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华夏银行国际化改造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首席行政官、常务副总裁,华夏银行贵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贸易金融部总经理,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党委书记、总裁。
2023年8月,杨宏还曾以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党委书记、总裁身份接受媒体专访,主要就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是如何强化金融科技赋能,推动业务稳健发展等问题发表观点。
自监管去年8月发布《意见稿》以来,各金融机构便积极选拔首席合规官人选。去年9月26日,华夏银行在该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中提及,同意聘任杨宏为该行首席合规官。
与此同时,彼时该行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同意聘任杨宏为该行首席合规官并确定其薪档,其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核准之日起,至该行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去年12月12日,华夏银行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其中包括同意聘任杨宏为该行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核准之日起,至该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应设立首席合规官,
强调合规管理的独立性
在《意见稿》发布4个月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原则上应当在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另外,此职务由行长(总经理)兼任的,豁免任职资格条件,不需要取得任职资格许可;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需要符合《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任职资格许可。
对于设立首席合规官的目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前期,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要求设置了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首席合规官等岗位,但具体职责不够明确具体,难以满足合规管理的独立性要求。《办法》顺应合规管理实际,并借鉴国际良好做法,统一相关岗位名称,明确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岗位设置和职责,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
《办法》指出,首席合规官的职责包括:一是负责本机构的合规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监督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的履职情况,组织推动合规规范在机构内严格执行与有效落实;二是推动合规管理的制度建设、合规审查、合规检查与评价、重大合规事件处理、合规考核、问题整改及队伍建设等,确保合规管理工作有序运转;三是按照要求定期向监管机构汇报等。
《办法》强调,金融机构总部、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纳入并表管理的各层级金融子公司原则上应当设立独立的合规管理部门。
同时,金融机构的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应当独立于前台业务、财务、资金运用、内部审计部门等可能与合规管理存在职责冲突的部门或者岗位。此外,金融机构应当保障首席合规官、合规官的独立性,决定解聘首席合规官、合规官的,应当有正当理由。
新规后多位首席合规官资格获批,
部分险企已设置合规负责人
事实上,自去年8月《意见稿》发布以来,包括杨宏任职资格的批复在内,已有至少13家金融机构首席合规官获得监管核准,涵盖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
注:新浪金融研究院根据监管披露整理
其中,共有5家银行理财子公司的首席合规官获得任职资格,分别为杭银理财、汇华理财、兴银理财、招银理财和浦银理财。
在今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便核准了三家金融机构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分别为浦银理财陈红、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杨青以及华夏银行杨宏。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首席合规官,保险机构与此相关的职务为“合规负责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包括中国人寿(601628)、中国人保(601319)、中国平安(601318)、中国太平、瑞泰人寿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均已设立合规负责人。比如,中国太平合规负责人刘涛、中国人保合规负责人李祝用、中国平安(601318)合规负责人张小璐、中国人寿财险合规负责人杨芳等。
值得一提的是,据中国人寿官网显示,许崇苗自2024年4月起担任公司首席合规官,此前曾担任公司合规负责人以及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公司法律责任人等。
此前,原保监会在2008年印发《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其中提出,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设立合规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是保险公司总公司负责合规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此外,原银保监会在2021年印发《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其中亦明确保险公司合规负责人应当具备的任职条件。
而在上述《办法》中,对于已经实际担任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等人员是否受任职资格限制的问题,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在《办法》施行前已经担任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等人员,履行《办法》规定的首席合规官、合规官岗位职责,在岗位调动前,不受首席合规官或合规官任职条件限制,无需重新取得任职资格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