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发行人”、“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东缆转债”)。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9月24日(T日)结束。东缆转债本次发行80,0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00,000手(8,000,000张),按面值发行。发行日期为2020年9月24日(T日)。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东缆转债总计为560,246手,即560,246,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3%,配售比例为100%。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东缆转债总计为221,090手,即221,09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7.64%,网上中签率为0.0027088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9月25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在2020年9月28日(T+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东缆转债。
发行配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