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涉及产权变更的都是和需要,在场,异地卖房也需要亲自办理。如果他们不能亲自处理,人们可以代为处理。需要签署了一份委托书并对其进行了公证。可以在外地操作,也可以在本地操作,然后客户携带材料,与买家进行交易。
1.买房和卖方应准备好需要过户处的资料,包括具体的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卖方的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实证明、买卖合同以及房屋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2.买房和卖方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就去房子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也就是房产局,办理相关业务。
3.把这些材料拿到房屋预审窗口,会先进行预审。
4.房屋预审后,去房屋评估窗口,评估你的房子的价格。注意,价格的评价不等于买房和卖方交易的价格。一般来说,价格的评估低于价格另外,房屋价值的评估不是免费的,会收取评估费,一般是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比例。
5.房子评估完后,去户籍窗口查一下你名下有多少套房子。接下来就是交房子契税了。房屋契税缴纳后,就是签领房本的过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已婚的,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夫妻一方不能到场的,要先写委托书,然后去司法局公证,带户口本复印件。需要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他是单身,需要会去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2.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主管部门的决定、房产买卖合同、(法规要求的应提交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或公证的房产赠与、或公证的房产继承证书、或房产交换协议、或房产分割协议。已经设定抵押权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强制转让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交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